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专用线四道尽头110米线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 时间:2021-06-01 浏览: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我司现有港口铁路线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现进行询价施工。请具备本次实施能力的维修单位,就城港铁路专用线四道尽头110米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报价。
1、项目概况及工程量
1.1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境内。
1.2工程概况:
港内4道尽头线110米线路拆除,利用城陵矶工业站既有材料,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新铺线路110米,回填石碴,恢复原设计,满足安全运输需要;清理靠卸油平台一侧沿线110米,利于线路排水。
1.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其中封锁线路施工时间96小时(港4道尽头线需在4天内满足装车的条件)。
1.4 主要技术标准:
1.4.1线路等级
线路等级为 Ⅳ 级
1.4.2线路平纵面
改造范围内线路最小曲线半径为300m,线路坡度为平坡。
1.4.3轨道
钢轨及扣件:利用城陵矶工业站再用轨P50 12.5m钢轨18根,新购W型弹条扣件。
轨枕:利用城陵矶工业站新Ⅱ型砼枕176根/
1.4.4道床
道床:采用35cm厚双层道床,面碴厚20cm,底碴厚15cm,直线及曲线地段道床顶宽均为3.0m,边坡率为1:1.5。
1.4.5路基
利用既有路基,宽度不变。
1.5 工程范围
1.5.1 拆除既有木枕尽头线110米,新铺水泥混凝土枕110米,。
1.5.2 靠近卸油平台的余土清理至水枕下20CM,便于线路排水。
1.6 工程量清单
城港公司铁路专用线四道尽头110米线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工程量清单 |
序号 |
工 程 名 称 |
单位 |
数 量 |
附 注 |
单价 |
1 |
线路 |
绝缘轨距杆 |
根 |
8 |
|
|
2 |
轨道 |
新
铺 |
P50-25m轨 新Ⅱ型混凝土枕 1600根/km弹条W型扣件 |
km |
0.11 |
钢轨及轨枕利旧 |
|
|
钢轨运输 |
根 |
18 |
200 |
|
|
钢轨鱼尾板 |
块 |
38 |
|
|
|
水枕运输及清理 |
根 |
176 |
|
|
|
水泥混凝土扣件 |
套 |
176 |
含锚固料 |
|
拆
除 |
拆 除 钢 轨 |
km |
0.11 |
|
|
3 |
铺碴 |
石 碴 |
m3 |
154 |
含捣固 |
|
4 |
线路 |
废碴及余土外运 |
m3 |
242 |
|
|
5 |
|
旧料回收 |
|
1 |
|
|
5 |
税金 |
含管理费用及利润 |
|
8 |
|
|
7 |
合计 |
|
2.项目控制价
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壹拾柒万贰仟元整(小写:172,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要求维修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铁路工程服务相关营业范围,最近3年(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相同及以上规格的铁路线改建施工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按最低配置,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申请人参与本次询价只能购买一个询价文件。
3.4询价人不接受存在《标准施工询价文件》(2007年版)“供应商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或最近一年内在省级及以上铁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两次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湖南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南省铁路建设市场且在有效期内的的供应商报名。
4.报价文件要求
4.1 报价文件包含5个部分(见附件一),即报价函、报价清单、资格证明、业绩证明、施工方案、其他资料文件。
4.2 报价文件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3 报价人报价表应包含询价范围内的一切费用,总价不作调整。
4.4 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并经法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密封完好。
4.5 报价人报价前应到现场进行核实,确定施工方案,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不履行询价公告内所包含的要求。
5.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 日 15 时00分。
5.2 报价文件应直接送达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506室(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城陵矶长江路2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6.评审办法
6.1询价人对询价文件不进行公开开标,询价人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见附件三)。
6.2评标价的计算原则
6.2.1报价人漏报的分项项目价格,按其它报价人相应项目最高报价进行计算。如果漏报的部分,其他报价人没有相应的价格,则可以其他工程相当的价格估算记入。
6.2.2报价人多报的分项项目价格,按其所报分项价扣减。
6.2.3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合计价格)有出入时,以分项价为准。
6.2.4报价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税率为3%,如提供其他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报价予以相应折算。
6.2.5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6.3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6.3.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6.3.2未实质响应询价文件的。
6.3.3报价低于理论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做出合理的书面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理论成本价=询价人最高限价×60%+未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所有报价(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多于或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88。
7. 安全协议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的责任,就甲乙双方在本项目中的安全生产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本合同内容只涉及甲乙双方在本项目中关于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二)有权按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项目进行审查并备案。
(三)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甲方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四)有权要求乙方在进入甲方现场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对乙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或认定身体条件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五)有权对乙方的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违法、违规、违章等的行为,依据《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考核与奖罚办法》进行纠正、处罚、制止、停止作业、直至清退出场。
(六)有权要求乙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七)乙方在作业中如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乙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甲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向乙方明确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三)为乙方提供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
(四)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二)日常作业中,若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三)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作业的工艺条件和环境。
(四)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六)乙方有责任对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详细了解。
(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有属于危及安全生产的关键作业时,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免除自身对分包、转包项目安全责任。
(九)乙方在施工期间只能在甲方规定的路线进出甲方公司,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作业,禁止私自进入甲方其他生产区域。乙方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必须按照国家环保、安全法规和甲方清洁生产规定进行作业、不得随意破坏环境卫生,不准乱扔、乱倒垃圾及废弃物。
(十)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杜绝违法、违规、违章作业,否则依据《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考核与奖罚办法》进行考核。
(十一)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报告事故。
(十二)当乙方在施工过程因乙方原因中发生伤亡事故时,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或承揽单位,对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由乙方向自己的主管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乙方安排从事本项目合同约定业务的作业人员必须是与乙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聘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人员。如果乙方安排的作业人员,与其不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聘用关系或劳务关系,则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损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造成事故时,依据相关合同对违约者进行处理;造成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二)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进行。
(三)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四)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等原因导致的事故,并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七)施工期间,需要办理的有关安全的批文或其它手续,乙方必须办理齐全,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生产的损失,当事人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施工作业人员和机具设备的保险,由甲乙双方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约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双方在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地和纠纷解决的方式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
签订日期:2021年6月 日
城港公司铁路专用线四道尽头110米安全隐患整治
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名称:城港4道铁路线尽头110米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二、工程地点: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4道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港内4道尽头线110米线路拆除,利用城陵矶工业站既有材料,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新铺线路110米,回填石碴,恢复原设计,满足安全运输需要;清理靠卸油平台一侧沿线长110米、宽1米、高约0.8米的余土,利于新铺线路散坡排水
四、合同工期:
1、总工期15天。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确保达到约定的合同工期。
2、合理安排,换轨换枕连续封锁施工时间不得超过4天。
3、因业主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业主认可工期可顺延,乙方进度应满足变更后的总工期目标。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五、工程质量与保修:
1、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铁道部铁工务(1997)109号部令《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要求的工程质量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并按甲方的有关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交甲方整理存档。
3、所承包的工程结束,满足安全性、可靠性、使用性能的要求(开工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合同),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检验标准的要求。
4、工程质量保修期按从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执行。工程质量保修期起始日期自竣工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
六、环境保护与工程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对环境污染的控制,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执行,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对于施工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污染源则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按甲方的有关要求填报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进行严格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填报有关资料。
七、承包方式、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包干价 元(大写: )。(含3%增值税)。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承包。
综合单价包括:相应所有直接费、各种技术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社会保险费、规费、税金、从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水接电费用及夜间施工照明费用、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各种施工风险因素后的综合单价;
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
(1)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15日内,银行转账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 。
(2)剩余3%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质保期为一年。
2、工程结算编制、审核按甲方有关要求办理。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工程款等额的3%专用发票。
4、结算条件:
(1)工程质量验评 合格;
(2)结算资料应完整齐全、准确、有效、符合有关计算规则。
5、本合同施工范围外的增加工程量另行协商。
八、双方责任和权利:
甲方责任和权利:
1、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履行甲方职责与权力。
2、配合乙方做好与本工程有关的协调工作。提供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及地勘报告),并现场交桩交点,明确施工场地范围。
3、对乙方承包的工程从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乙方承诺已对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施工规程规范及甲方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均已了解并愿意遵照执行。甲方相关部门有权对乙方项目管理和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合同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规程规范以及甲方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好工程交接管理手续。
6、负责并组织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基础、承重构件等测试工作。
乙方责任和权利:
1、委派 为工地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实施。
2、接受甲方、监理及当地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治安工作。
3、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健康必须对甲方负责,做到文明施工、环保生产、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声誉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4、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在外赊借任何款项。乙方在外所发生的任何债务和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5、在施工过程中各类与业主、设计院、监理的各类技术及经济往来由乙方自行办理并存档,同时交 1 份原件至甲方存档。
6、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抓好安全生产。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7、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合同无法实施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
九、技术资料: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填报所有工程施工管理的各种记录表格资料,并及时提供给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编制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并报甲方二份存档。
2、乙方必须对工程所有技术文件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让外人翻阅、外借、影印等。
十、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所采购的施工材料,必须能满足工程需要且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施工中,提供出厂证明及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2、由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有责任检查其合格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机械乙方提供,必须满足工程需要。对外租赁吊车等特种设备前,需对设备的性能、状态等进行鉴定。因乙方自有设备及外租设备故障引起的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有设备或外租设备一经入场,即为该项目专用,工程结束前不得外运。
十一、劳动用工管理:
1、本工程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力量进行施工,施工力量必须能满足工程质量及进度的需要,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调配施工力量。
2、劳动用工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3、乙方的人员须上报名册交甲方审查、备案,乙方必须为其员工办理体检、购买建筑安装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该部分费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持有效证件方能上岗。否则,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竣工验收:
1、本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联系设计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验收期间,对业主及有关部门提出的不合格部位,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3、竣工验收标准: 合格
十三、违约责任:
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承包人出现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它违约(包括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保修期满财务决算、工程款全部清算后失效 。
2、本工程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后28天内,甲方向乙方全额免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3、本合同壹式 陆份,双方各执 叁 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署补充协议。协商不成而发生合同纠纷,提交工程所属地诉讼/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章)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税号:914306001860828836 税号:
开户银行:岳阳市建行城陵矶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4350066050000703 账号: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长江路2号 地址:
电话号码: 07308592334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日期: 2021年 月 日 日期:2021年 月 日
http://附件一、二.doc